进口冻带鱼在中国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卫生标准,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。以下是进口冻带鱼的主要卫生标准和要求:
1. 感官要求
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、冻动物性水产品》(GB 2733)和《鲜、冻带鱼》(SC/T3102-2010)的相关规定,冻带鱼的感官要求如下:
外观:
体表呈银白色或银灰色,富有光泽,鱼鳞不易擦落。
冻品解冻后,鱼体应无干耗、软化现象,排列整齐。
组织:
肌肉坚实、组织紧密有弹性。
水煮后,具鲜带鱼正常的鲜味,肌肉组织细腻,滋味鲜美。
气味:
具有鲜带鱼固有的气味,无异味。
2. 理化指标
冻带鱼的理化指标需符合以下要求:
挥发性盐基氮(TVB-N):不得超过15 mg/100g。
组胺:不得超过10 mg/100g。
重金属和其他有害物质: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。
3. 微生物指标
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、冻动物性水产品》(GB 2733),冻带鱼的微生物指标需符合以下要求:
大肠菌群:≤150 MPN/100g。
菌落总数:≤10⁴ CFU/g。
致病菌:不得检出(如沙门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等)。
4. 其他卫生要求
包装要求:包装需采用食品级材料,内包装需密封,外包装需坚固、防水且不易破损。
标签要求:包装需有清晰的中英文标签,内容包括品名、规格、净含量、保质期、生产日期、保存条件、原产国、供应商或加工厂名称等。
冷链运输:冻带鱼需全程冷链运输,保持产品中心温度≤-15℃。
不得使用禁用防腐剂: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和亚硝酰胺等防腐剂。
5. 检验检疫要求
进口冻带鱼需提供以下文件和证明:
原产地证书:证明货物产自准入国家。
卫生证书:由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,证明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标准。
中英文标签:标签需符合中国国家标准。
捕捞证明(针对捕捞水产品)。
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(如适用)。
6. 注意事项
准入资格:进口冻带鱼的来源国必须在中国海关总署的准入名单中。
标签审核:进口商可选择在国外贴好中文标签,或在国内港口进行标签整改。
冷链监控:运输过程中需全程冷链监控,确保货物品质。
通过满足上述卫生标准和要求,进口冻带鱼能够顺利通过中国海关的检验检疫,进入。